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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貴州省紀委監(jiān)委網站消息:經貴州省委批準,貴州省紀委監(jiān)委對黔南州委原常委、州政府原常務副州長劉華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劉華龍背棄初心使命,喪失黨性原則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;廉潔底線失守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金,搞錢色交易;“親”“清”不分,甘于被不法商人圍獵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劉華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廉潔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甚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劉華龍開除黨籍處分,由貴州省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按程序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、黔南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瀟湘晨報綜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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