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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撞車再飲酒掩蓋事實男子因危險駕駛被判刑

2022-03-28 22:44:12 來源:瀟湘晨報

正義網(wǎng)寧波3月28日電(記者蔡俊杰 通訊員王利蘋)家住浙江省慈溪市的馮某飲酒后開車并與他人車輛發(fā)生碰撞,然而為了掩蓋酒駕事實,馮某竟然在數(shù)分鐘內(nèi)將一斤二鍋頭喝光。近日,經(jīng)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馮某拘役二個月,緩刑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。

某日,黃女士駕車載著朋友回家,在行駛至一個路口左轉(zhuǎn)彎掉頭時,被馮某的小客車撞上,黃女士駕駛室車門變形,安全氣囊彈出,人也被卡在車內(nèi)。見此情景,馮某匆忙下車后,沖進路邊超市二話不說扔給老板一百元錢,拿起一瓶二鍋頭開蓋暢飲。經(jīng)鑒定,馮某被查獲時體內(nèi)血液酒精含量為235毫克/100毫升,已達醉駕標準。

原來當晚,馮某在其親戚家吃飯,喝了一些白酒和啤酒,本不該酒后開車的他,仍帶著年幼的孩子開車上路,行駛到人行橫道時又未減速讓行,撞上了黃女士的車,事后為了掩蓋自己酒駕的事實故意買酒喝。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又故意當場飲酒的,以血液檢測結(jié)果認定其酒精含量。最終,馮某被慈溪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

標簽: 提起公訴 酒精含量 浙江省慈溪市 酒后開車 危險駕駛罪